夢中傳奇

2016年3月5日 星期六

請問蔡英文總統在不性侵婦女、不破壞人家庭、不與未成年少女性交外,達賴喇嘛所推廣的「男女雙修」在台灣法律為何要合法?

請問蔡英文總統在不性侵婦女、不破壞人家庭、不與未成年少女性交外,達賴喇嘛所推廣的「男女雙修」在台灣法律為何要合法?


請看達賴喇嘛在如何在自己官方網站及著作裡如何公開闡釋「男女雙身修法」之事實:

達賴喇嘛如此說:『印度大師佛智所撰《文殊聖語》提到,吾人的身體結構和四大,即使是在凡夫的層次,在睡覺、打哈欠、昏厥和性高潮的時候,也會自然地經驗到明光的微細層次。……在這四種狀態中,進一步發展的最佳機會是性交。雖然我使用「性高潮」這個普通名詞,卻不是指一般的性行為,而是觀想與明妃交合的經驗。』~達賴喇嘛文集(3)──《西藏佛教的修行道》第36頁。

又説:『在無上瑜伽續中,即使是第一步的接受灌頂,都必在男性和女性佛交抱的面前成辦。五方佛必須有明妃陪伴。……此外,密續提到在圓滿次第的修行過程中,行者在到達某一境界時,就要尋找一位異性同修,作為進一步證道的衝力。在這些男女交合的情況中,如果有一方的證悟較高,就能夠促成雙方同時解脫或證果。』~達賴喇嘛文集(3)──《西藏佛教的修行道》第56頁。

達賴喇嘛文集(2)──《迎向和平》

達賴喇嘛說:

『因此,根本心的修行方式是根據:(一)新譯派所講的「密集金剛密續」;(二)時輪空相法等等;(三)寧瑪派的大圓滿法。根據新譯派,修秘密真言到某種程度時,修者修特殊法,如利用性伴侶、打獵等等……』

達賴喇嘛文集(3)──《西藏佛教的修行道》第56

達賴如此說: